北京市关于促进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培育一批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,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,加快推动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,力争到“十四五”末,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500家,市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1000家,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。特制订以下措施:
一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
1.支持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。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,对项目设备购置、房租、研发投入等分档予以支持,第一年最高支持200万元,第二至三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(市科委、中关村管委会)。通过“揭榜挂帅”和“赛马”方式,解决企业关键核心和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,同时鼓励企业转化落地高校、科研机构研究成果,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(市科委、中关村管委会,市教委)。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、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、市级创新平台建设,优先支持“小巨人”企业牵头申报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(市经济和信息化局,市发展改革委)。